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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2018年卫生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18年1月29日至2月7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1份并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须将相关报名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受理单位:市卫生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点:中山市卫计局401室,电话:88360803。
二、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第1页:《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二)第2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三)第3页: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1、以博士学位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证书。
2、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四)第4页:执业证书复印件;
1、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2、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
《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变更页(注册页)须扫描至最近一次变更页(注册页)。
(五)第5页:其他材料。
三、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报考者须提交的个人材料。
(二)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
(三)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收费单(附件3)。
(四)民营医疗机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四、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资格证及执业证需同时上传照片页及资料页),同时所有报名材料需提交复印件(需验印)。
(二)《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上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审查意见公章一致。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三)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个人资料顺序必须与《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名册》上的顺序一致。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4月14日。考生可于4月10日至4月14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
1、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2、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和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考生选择对应的报名点,其他单位考生选择中山市市直报名点进行报名。
附件:
1、《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36号)
2、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名册
3、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收费单
4、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受理材料时间安排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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