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将护士职业资格考试和初级护师考试混淆,留学网特意为大家进行了区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大家答疑解惑。
护师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初级护师考试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护士执业资格准入考试,是由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执业资格的考试,是由行政主管卫生部主管的。考试合格后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发一个A4纸样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10年及以前发的是护士考试合格成绩单),并以此作为护士注册资格凭证。
初级护理(士)职称资格考试、初级护理(师)职称资格考试、主管护师(中级)考试是属于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是由人社部和卫生部共管的。考试合格后由人社部和卫生部共同盖章发相应的职称资格证。
现在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初级护理(士)职称资格考试合并并单独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独立出来,考试的水平相当于最基本的初级护士级,考试合格后既取得执业资格,也获得了聘任初级护理(士)职称资格。
现在的初级护理(师)职称资格考试是属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考试的资格必须是有初级护理(士)职称资格并工作一定年限,其考试水平相当于初级师级,考试合格后取得聘任为初级护理(师)职称资格。
现在的主管护师(中级)职称资格考试也是属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考试的资格必须是有初级护理(师)职称资格并工作一定年限,考试水平自然升高到中级护师要求,考试合格后取得聘任为主管护师(中级)职称资格。